浙江省专升本《大学语文》考试大纲
一、考核总目标
普通高校“专升本”统考科目《大学语文》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、分析综合、鉴赏评价、写作应用等能力,具体分为基础知识(语言知识、文学及实用文知识)和基本能力(阅读能力、写作能力)两大方面。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基础知识
1.语言知识
(1)能够识记、理解常用的文言词语,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词类活用、一词多义、通假字、古今字等语言现象及常见的特殊句式,能够进行简单的文言今译。
(2)能够准确地使用汉字,识记和解释现代作品中的疑难词语(不含科技术语),了解汉语语法规范,掌握准确、得体、简明、生动的语言表达方法。
(3)掌握常见的修辞手法。
2.文学知识
(1)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、代表作品的基本情况。如作家的时代、国别、字号、代表作、诗文集名称、文学主张、艺术成就等;代表作品的出处、编著年代、基本内容、主要特色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。
(2)了解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。
(3)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。(详见背诵篇目)
3.实用文知识
掌握基本的实用文体的语言要求及写作规范,包括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(2012)规定的十五种公务文书及声明、启事、证明、求职信、演讲稿(含欢迎词、欢送词、答谢词)、简报、计划(策划书)、总结、调查报告等事务文书。
(二)基础能力
1.阅读能力
(1)能正确分析文章的逻辑层次,理解并概括段落大意及作品的主旨。
(2)能准确地分析一篇文章(文学及实用文)的材料、表现手法和表达技巧,能联系文章说明常见辞格的修辞作用。
(3)能结合不同文体的特点,分析作品语言的特色,体味富有表现力的语言的含义和表情达意的作用。
2.写作能力
(1)文学写作
基本要求:思想内容正确、中心明确,条理清楚、结构完整,文字通顺、标点正确、书写工整、字体行款合乎规范。除诗歌外文体不限,字数不少于600字。
(2)实用文写作
基本要求:能根据提供的材料或情境选择恰当的文种写作,主题鲜明集中、材料准确翔实、结构完整恰当、表达通顺得体、格式正确规范。
主要文种:公务文书中的通知、通报、报告、请示、函,事务文书中的声明、启事、证明、求职信、演讲稿(含欢迎词、欢送词、答谢词)、计划(含策划书)、总结等。
三、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
1.考试方式:闭卷、笔试。
2.试卷分数:满分150分。
3.考试时间:150分钟。
4.试卷内容比例:语言知识约20分,文学知识约10分,实用文知识约10分,阅读约40分,写作约70分(其中实用文写作约20分,文学写作约50分)。
5.题型比例:选择题20分,填空题20分,阅读分析题40分,写作题70分。
四、背诵篇目
1.《季氏将伐颛臾》《论语》
2.《上善若水》《老子》第八章
3.《郑伯克段于鄢》《左传》
4.《谏逐客书》李斯
5.《种树郭橐驼传》柳宗元
6.《前赤壁赋》苏轼
7.《氓》《诗经》
8.《橘颂》《楚辞》
9.《陌上桑》汉乐府
10.《短歌行》(对酒当歌)曹操
11.《饮酒》(结庐在人境)陶渊明
12.《山居秋暝》王维
13.《行路难》(金樽清酒斗十千)李白
14.《蜀相》杜甫
15.《关山月》(和戎诏下十五年)陆游
16.《雨巷》戴望舒
17.《我爱这土地》艾青
18.《虞美人》(春花秋月何时了)李煜
19.《水调歌头》(明月几时有)苏轼
20.《水龙吟》(登建康赏心亭)辛弃疾
21.《天净沙·秋思》马致远